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食盐专营处   发布时间:2008-05-07
津盐专〔2008〕5号

各有关单位、部门,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卫疾控发〔2008〕69号),做好5月15日的宣传工作,结合天津市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届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宣传主题
  坚持食用碘盐,享受健康生活
  二、宣传口号
  1.坚持食用碘盐,享受健康生活
  2.坚持食用碘盐,预防出生缺陷
  3.坚持食用碘盐,提高人口素质
  4.防治碘缺乏病,保护母婴健康
  5.食用碘盐是最好的补碘方式
  6.抵制非碘盐,保护群众健康
  7.净化食盐市场,保护群众利益
  8.扶贫先增智,增智先补碘
  9.食用加碘盐,预防脑残疾
  10.食用合格碘盐,预防碘缺乏病
  11.缺碘影响孩子智力发育
  12.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食用碘盐,奠基健康人生
  三、活动安排
  1.本届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宣传活动,以区县为单位,在当地政府、地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盐业部门会同当地卫生、发改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地点设在区县政府所在地、繁华商业区、乡镇等公共场所。各盐业专卖(分)公司与辖区内卫生局、疾控所及时联系沟通,并与其他部门一起搞好宣传活动。
  2.各盐政管理机构、盐政稽查队积极配合现场宣传活动,与盐业专卖(分)公司宣传人员一起设点现场咨询,散发资料,宣传食用碘盐防治碘缺乏危害知识,提供合格碘盐和私盐展示样品,进行真假碘盐鉴别和收集私盐的举报信息。
  3.各区县卫生、地病部门的宣传用盐,由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统一提供(每个区县两箱加碘精制盐)。各盐业专卖(分)公司应根据活动现场需要备足各品种的小包盐。宣传材料由市盐务局印制,其它宣传用品由各盐业专卖(分)公司自行制备。
  4.各区县盐业专卖(分)公司于5月13日前,到市盐务局食盐专营处领取宣传海报、宣传展示牌、宣传光盘、宣传册(单)。   

  5.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和五区县盐业专卖公司要及时收集宣传日活动信息、活动照片,并于5月16日将宣传活动书面材料和宣传活动的数码照片报送盐务局食盐专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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